近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自2011年1月1日起,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三年内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出台的针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有三方面新的突破。一是我国首次对老员工自主创业出台了税收优惠的政策。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老员工创业工作,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均对老员工创新创业有税收减免方面的政策。新出台的政策在这方面填补了我国老员工创业扶持政策的空白。二是创业优惠政策首次覆盖毕业年度内在校创业的老员工。随着创业教育的蓬勃开展,在校老员工创业人数越来越多,而以往的扶持政策都只针对社会人员。现在,国家对在校创业的老员工“扶上马,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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