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发动机”的指示精神,落实科技部“创业中国行动”,发挥中关村对全国创新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构建面向人人的“众创空间”,引领中国创业进入新时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统领,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按照立足高端、顶层设计、放眼全球、引领未来的原则,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创新创业热情的“乘法”,持续优化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生态系统,让创新创业的血液在全社会自由涌动,依靠市场机制和产业化创新,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为首都乃至全国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做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中关村形成创业要素集聚化、孵化主体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创业活动持续化、运营模式市场化、创业资源开放化的发展格局,持续产生具有“改变世界”梦想的创业者和拥有“颠覆性”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企业,成为全球原创思想的发源地和高科技创业者实现梦想的首选地。
1.国内外高端创业人才高度聚集。形成以创业系、连续创业者、“90后”创业者、海外创业者为代表的创业“新四军”,中关村科技创业者超过20万人。
2.各类创业群体高度活跃。领军企业、高校院所成为孵化创业者的摇篮,大企业创业人才溢出效应凸显,创业系超过50个,新兴产业领域高质量创业企业超过10万家。
3.创业金融服务资源更加丰富。中关村天使投资案例及投资金额占全国一半以上,天使投资人超过3000名。新设立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超过100支,投资金额超过1000亿元。通过银行、创投、担保、保险、融资租赁、小额贷款等金融服务机构,为5000家以上优质创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4.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关村创业服务机构超过500家,创新型孵化器超过80家,在海外设立的创业服务机构超过50家,培育1至2家创业服务机构上市。直接服务创业者的创业导师超过1000人,创业咨询专业机构超过100家,创业咨询师超过1000人,青年创业公寓超过20家,创业社区超过10个。
5.以创业为荣的理念深入人心。高校院所、投资机构、创新型孵化器等主体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创业大赛、创业沙龙、创业培训等创业活动超过2万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蔚然成风,大公司骨干投身创业成为一种潮流,连续创业成为一种工作方式,形成“不以成败论英雄”的创业观。
二、实施七大工程
(一)高校院所育苗工程
推动高校院所成为培育青年创业者的大本营。
1.主要任务
充分释放高校院所创新创业潜力,支持清华、北大、中科院等高校院所为青年创业者搭建展示才华、实现梦想的舞台,鼓励科技人员和老员工投身创业者的行列,成就一批充满激情、怀揣梦想的90后创业精英,引领科技创业的新潮流。
2.实施路径
大力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孵化。支持高校院所开设创业课程,传播创业理念,营造青年科技人员和老员工敢于创业、乐于创业的氛围。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老员工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作用,推广清华x-lab、启迪之星、北大创业营的经验,为老员工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工商注册、创业交流、融资对接等服务,解决老员工创业初期的资金和经验不足等难题。
打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新平台。支持高校不断创新产业技术研究院的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大力推广北航先进工业技术研究院、北林生态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机构的运作模式,为高校科技人员和老员工创业者提供中试开发、技术转移、成果孵化等服务。
建设一批老员工创业示范基地。支持老员工创业园联盟与产业基地、企业合作,组织中关村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等走进校园,作为兼职导师开设创业课程,向老员工传授创业经验,提供创业沙龙、导师扶持、天使投资等综合创业服务。
建设北京高校老员工创业服务中心。以中关村创业服务体系和高校老员工创业服务体系为基础,整合政府部门、高校院所、投资机构、创业服务机构等各类资源,在中关村创业大街建设北京高校老员工创业服务中心,为老员工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工商注册、信息对接、产品展示等一站式服务,形成高校老员工创业服务的“接力机制”。
(二)领军企业摇篮工程
支持领军企业成为孵化创业企业的“超级航母”。
1.主要任务
推广百度、联想、华为、腾讯等领军企业的经验,面向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平台,形成开放的产业生态圈,培育和孵化具有前沿技术和全新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产生多个从领军企业走出来的创业系。
2.实施路径
构建创业孵化平台。支持领军企业凭借技术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技术,开展新一代移动通信、大数据、云计算、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新兴技术领域的产业孵化。通过“平台+创投+市场”的孵化模式,实现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产品构建、创业投资、市场推广等核心孵化功能。
带领创业企业“走出去”。支持领军企业加强与全球知名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合作,通过自建、并购、合资、参股、租赁等多种方式建立海外孵化基地,建立信息和市场资源共享渠道,帮助创业企业吸引全球科技资源和资本,组织产业链上下游创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创客组织筑梦工程
为创客组织营造蓬勃发展的环境。
1.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中关村在智能硬件领域的产业优势,支持中关村创客组织与领军企业、高校院所等科技创新资源对接,通过北京创客空间、清华创客社团等各类创客组织,为智能硬件产业发展提供专业人才和创业项目。
2.实施路径
为创客活动聚集提供项目孵化空间。在中关村西区、学院路、上地、四季青等区域,继续支持发展一批创客空间模式的智能硬件孵化器和加速器,进一步扩大智能硬件孵化空间。
营造创客发展生态环境。整合中关村开放实验室资源,大力建设公共技术与推广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开放设备和研发工具,为创客群体提供工业设计、3D打印、检测仪器等电子和数字加工设备。支持智能硬件产业联盟为创客群体提供开模、加工制造等服务。
支持硬件创新服务业。将硬件研发、体验、推广销售、融资、孵化等创新服务纳入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推动建设集成电路与电子元器件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产品发布和众筹平台,聚集市场推广和品牌策划机构,提升创客产品知名度。支持为创客群体提供技术研发、咨询、技术转让等技术服务,探索形成协同创新合作机制。
培育创客文化。加大对创客、极客等智能硬件爱好者的鼓励和支持,支持清华创客、人大附中等智能硬件创新实践和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创新教育活动。支持创客空间等机构组织创客大赛,在创业大街、中关村国际数字设计大厦、中关村展示中心等建设实体展示体验中心,集中展示中关村创客智能硬件产品,提升公众对创客产品的体验。
(四)创业人才集聚工程
建立聚集全球高端创业人才的生态圈。
1.主要任务
积极在全球范围内吸引和延揽优秀人才到中关村创新创业,构建由跨境人才联络、跨境合作创业等平台组成的创业人才生态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业人才发展生态环境,持续开发世界一流的高端创业人才及团队。
2.实施路径
拓宽吸引高端创业人才的渠道。发挥中关村在硅谷、多伦多、伦敦、法兰克福等地设立的海外联络机构的作用,立足产业定位开发海外人才,加大集聚外籍创业人才的力度。充分发挥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发展优势,大力集聚以外籍高端人才为代表的创新创业人才资源。支持跨国企业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分支机构、结算中心入驻中关村,营造有利于海外人才干事创业的环境。
打造海外人才创业平台。通过中关村高端人才创业基地、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中关村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业服务机构,贯通国际创新要素的流动渠道,优先支持海外创业人才入驻,重点支持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持有核心技术的创业团队。
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根据创业企业发展需求,培育一批为新兴产业领域创业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新型“猎头”公司,吸引一批国际知名人才中介机构入住,推动人才培训、测评、招聘、人事代理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快速发展。
(五)创业金融升级工程
推动中关村天使投资发展,完善创业金融服务体系。
1.主要任务
大力支持以IDG、红杉、晨兴、洪泰为代表的各类创业投资机构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领域创业企业。不断聚集金融服务资源,完善技术和资本高效对接的机制。构建包括科技信贷、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科技保险、融资租赁、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内的创业金融服务体系。
2.实施路径
设立三支特色天使投资基金。发挥中关村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作用,实施风险补贴支持政策,引导投资机构对中关村创业企业进行投资。一是与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创新型孵化器等共同发起设立创业系投资基金;二是与知名社会天使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连续创业者投资基金;三是与高校院所等机构共同发起设立“90后”创业者投资基金。
建设投资人与项目信息对接平台。支持天使投资联盟等平台性社会组织建立天使投资人备案制度和天使投资项目库,开展天使投资人培训、天使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交流对接、天使投资案例研究、发布行业报告等天使投资公共服务活动。
引导银行、担保等机构加强对创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发挥中关村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债务性融资风险补贴支持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正向激励和风险分担相结合的债务性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引导和鼓励创业企业在股权众筹平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进行展示挂牌和融资。
(六)创业服务提升工程
推动中关村创业服务业快速发展。
1.主要任务
持续构建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推动中关村创业服务新业态快速发展。支持各类创业服务平台之间的合作联动与资源开放共享,聚集创意、人才、资金、产品、技术等创业要素和行业资源,为创业企业提供从创业项目到产业化的全过程服务。
2.实施路径
催生一批多元化的新型创业服务机构。以创新工场、车库咖啡、36氪、微软加速器、亚杰商会等创新型孵化器为示范,鼓励各类创新主体根据创业者的需求,采用快捷高效的资源获取方式,有效组织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种要素,兴办具有“新服务、新生态、新潮流、新概念、新模式、新文化”等六新特征的新型孵化机构。
提升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能力。以清华科技园、北大科技园、中关村软件园孵化器、中关村生命园孵化器等为示范,发挥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孵化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孵化机构的基础服务资源优势,建立健全孵化服务团队的激励机制和入驻企业流动机制,加快社会资本和创业孵化的深度融合,打破物理空间局限,不断聚合各类创业要素,与创新型孵化机构形成涵盖项目发现、团队构建、投资对接、商业加速、后续支撑的全过程孵化链条。
培育一支高端化的创业导师队伍。支持中关村金种子工程、清华经管创业者加速器、北大创业训练营等各类创业服务平台聘请企业家、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为创业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鼓励成功的创业者、企业家辅导投资新的创业者,形成创业者—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的互助机制。
整合一批专业化的咨询服务机构。支持咨询公司、投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机构、技术交易所等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与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共同构建标准化、网络化、低成本的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一批市场化的新型创业公寓。支持建设以you+为代表的创业公寓,为创业者提供集公共办公区、会议室、活动区和住宿区为一体的价廉宜居的创业空间,打造中国青年创业者的新型社交网络。
建设一批生态化的创业示范社区。以中关村创业大街为示范,支持各园区、大型企业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通过盘活办公楼宇和厂房,聚集相关产业联盟、创业服务机构,营造交流、沟通、碰撞、开放、共享的创业氛围,重点打造以中关村创业大街、知春路、锦秋国际、华清嘉园、长远天地为代表的10个国内外知名的创业示范社区。
建设一批国际化的跨境创业平台和孵化载体。进一步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在海外自建、收购、合作设立跨国海外创业孵化平台,发挥“中关村硅谷创新中心”、“中以创新合作转移中心”等机构的作用,拓宽开发利用国际创新资源的渠道。支持国际知名孵化机构与中关村创业服务机构合作设立分支机构或共建孵化平台。鼓励中关村创业服务机构加入国际孵化组织,推动中关村创业孵化机构国际化发展,逐步建成中关村全球孵化网络体系。
(七)创业文化示范工程
大力弘扬中关村创新创业文化。
1.主要任务
打造一批创业活动品牌,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培育中关村创业家精神,鼓励创客文化、极客精神,加大对创新创业文化的宣传力度,形成更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舆论导向。
2.实施路径
塑造中关村引领创业的品牌形象。加大对成功创业者、青年创业者、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创业服务机构的宣传力度,利用新媒体广泛开展新闻报道,推广先进经验和模式。推出一批中关村创业形象大使,通过演讲、沙龙、论坛、创业大赛、媒体访谈等方式向全球传播中关村创业精神,树立一批新时代创业者的偶像。
开展系列全球性大型创业活动。支持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开发利用全球创业资源,举办WISE互联网创业者大会、黑马大赛、创客嘉年华、极客大赛、创新中国DEMO CHINA等跨地区跨领域的全国性、国际性的创业活动。积极探索全球孵化创业项目的有效措施,营造“创业无时差、创新零距离”的创业环境。
打造世界顶级的中关村创业盛会。举办中关村创业节,邀请全球顶级的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者汇聚中关村,介绍全球创业趋势、投资趋势、技术和商业模式发展趋势,组织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业大赛、技术论坛、产品展示等活动,聚集世界知名创业导师与创业者互动交流。
三、保障措施
(一)支持各类人才创业的措施
1.支持海外高端人才到中关村创业。面向中关村企业外籍法人代表、外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提供申请《外国专家证》的便利。逐步放开对外籍留学人才创业就业的限制,提供申请就业许可、工作居留许可的便利。
2.支持海外人才、30岁以下“雏鹰人才”到中关村创办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用于房租补贴、设备购置、团队建设及技术研发等。
3.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和高等学校员工(含在校员工和毕业两年之内的毕业生)创业。对高校科技人员创办的科技企业,按照不超过科技人员出资额度的20%给予资金支持;对高等学校教师作为天使投资人投资的员工科技创业企业,按照不超过教师出资额度的50%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4.积极探索有利于创新创业的人才激励机制,落实并不断创新股权激励、股权奖励等试点政策,形成以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
(二)支持创业企业创新发展的措施
1.支持创业企业研发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经认定后可享受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相关政策支持。
2.支持创业企业购买信用中介服务、认证中介服务、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评估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法律服务等高端科技中介服务,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3.支持创业企业积极申请国际和国内商标、发明专利,参与国际和国内行业标准的创制,根据商标注册、专利授权及标准创制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4.支持创业企业技术转移转化。技术所有权转让或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设立示范区企业注册登记一站式窗口,采取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简化注册流程,缩短受理时间,降低创业成本。
6.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建立创业孵化集聚区,安排专业服务团队、提高孵化空间使用效率,为创业企业提供集中办公住所注册、税务、财务、社保等代理服务及创业咨询、投融资等增值服务。
(三)支持创业金融发展的措施
1.对创业投资机构、高校院所、领军企业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机构在中关村示范区设立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中关村管委会最高可按30%的比例参股,并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2.对中关村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3.积极开展担保融资、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并购贷款、产业链融资等信贷创新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其信用星级给予20%-45%的贷款贴息支持。
4.对银行、担保等信贷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提供融资而发生的不良贷款给予30%-50%的补偿和分担。对银行、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开展的信贷创新产品业务,按照每年新增业务规模的1%给予风险补贴支持。
(四)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发展的措施
1.支持高校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及其他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等创业服务平台,对所需运营、设备配置及维护等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2.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放实验室等专业服务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专利代理、商标注册、新产品检测开发等服务,根据服务创业企业的数量和质量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五)支持弘扬创业文化的措施
1.支持条件成熟的高校院所和企业创办“创业学院”,支持高校院所开设系统化、专业化的创业教育课程和创业培训,对于收效显著、影响力大的项目授予“中关村梦想课堂”和“中关村梦想实验室”的称号。
2.鼓励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为创业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对号召力强、成效显著的导师,授予“中关村优秀创业导师”荣誉称号。
3.支持各类创业服务机构承办跨地区跨领域的全国性、国际性的创业大赛、全球路演等活动,根据活动的影响力、规模、效果及实际支出等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四、推进机制
(一)加大区域创新合作力度
积极引导首都创新资源向周边地区辐射,推动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加强与上海张江、天津滨海、武汉东湖、深圳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协同创新,推动创新要素资源集聚与共享,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中有所作为;扎实推进先行先试政策落实,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受益面,带动全国各高新区的整体发展,在国家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强化跨部门联动合作机制
发挥中关村创新平台的优势和作用,完善与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的部市会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促进科技创业的改革试点政策。加强与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等管理部门在落实工商注册、税收政策、人才流动和专利成果保护等方面的合作,进行先行先试,持续突破阻碍科技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
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政策环境,加强中关村与硅谷等国际创新中心的合作,拓宽创业者的国际视野,促进创业企业和创业服务机构与全球创新创业资源链接,带动人才、技术、资本各类要素的双向流动,促进创新要素国际化循环与全球化配置,加快构建跨境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奠定基础。